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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乡背井三十多年,近三个年头因父亲病故,为表对父亲的尊敬与恩情,我回乡守制三年,大部分时间住在老家,也为家乡尽了点绵薄之力。深切感受到农村不易的同时,也体会到农村工作的琐碎与复杂。农村人讲天理人心、讲亲情友情、人情世故。而商人思维总想以最简化甚至更直接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时间就是金钱、钱能解决的问题才是最简单的方法,所以最不能忍受一个小事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这些工作是无法以我多年经商思维去改变与解决的。并且这些工作需要充满热情的全身心的投入,不能去辜负乡亲们的信任。有私心的说,我如今尽管不在家里企业工作并不担任任何职务,但还是要帮助兄弟姐妹们去拓展与协调各种关系,家族的兴旺也是个人的荣光。 当然,乡村振兴也是每一个有情怀与担当的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定会一如既往的参与、支持。 诚如儿子所言:老爸或许真的会老,现在总有顾虑与担忧,不像年轻时敢想敢干敢闯了。 是的,人到中年,特别是我心中的那座大山倒下后,总是会诚惶诚恐、忧郁寡断,是因为心里装着越来越多的不能放下的亲情与友情、责任与担当。而我,更想成为家人们心中的那座大山。
2025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生效。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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