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法院依据证据认定,饮酒的人都是相互打通关、敬酒,没有刻意拼酒,且没有证据证明各被告有向翁某强行灌酒、过度劝酒的行为。聚餐结束后,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翁某与随行人员一起步行下楼,其步履、神态,符合酒后行为特征,依照常人的判断,尚未达到严重醉酒的程度。之后,刘某驾车护送翁某回家,并交由翁某的丈夫进行照顾,已尽到了护送的安全注意义务。 综合全案事实,法院认为各被告已经尽到正常、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翁某的死亡系共同饮酒行为引发,各原告失去了至亲,在精神上受到重大伤害,心灵上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根据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公平原则,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同饮者危某等十一人各自补偿原告5000元,而刘某未参与饮酒,且已经尽到了护送义务,无需补偿原告。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2447
6
3875
干啥都抢在前面,论坛第一批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