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网传山东一家长在班级群怒斥女儿被霸凌事件,引发热议…
近日有山东网友发帖,前两天看到班级群里一位妈妈的信息,不知道她这种行为是睿智还是欠缺,有人说这样做让孩子更加没朋友,也有人说老师也会下不来台面,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5%2F0413%2Fdc1689a2j00sun2rq005cd000v901bh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完整地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个家长在群里的发帖。
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5%2F0413%2F035156f3j00sun2sx008ed000u001s4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诸位家长同学大家好!
我女3.28号周五晚间放学时间段,无辜遭受某女同学人身攻击,并殴打至讲台摔倒..….!此方面侵扰以某同学为首的三人小团伙从上学期始,以延续至今。
期间由于我女儿胆懦多次选择隐忍包容,此举非但没使对方自感形愧,反而得寸进尺,在对付弱小环节气焰一度嚣张!即便后来我女儿鼓起勇气告诉老师,在老师的批评教育下也无动于衷!后经双方见面约谈,其母虽不多言,但开口闭口皆是包庇纵容,绝口不提对我女儿造成的心理和人身伤害!有女如此,难怪!念在女方父亲多次诚恳道歉,并有录音视频为证,也为了孩子们将来有个好的发展,此事暂不追究,但如若再犯一块打包上交依法处理。
今天就此事件,也望引起大家警醒,也算是我和女儿对霸凌事件的一个现身说法,今发至班级群,也是班级群规老师和同学重中之重的一部分。孩子需要学习,家长同是。孩子的教育也时刻反映着我们家长的责任特性,占用了大家的时间深表歉意,望共勉!也望同学之间相互友爱团结,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这个发帖可谓是慷慨激昂,言辞犀利。事件的起因,是由于一女生被同学霸凌引发。当然,因为双方家长的态度还算好,以施暴者父亲的道歉收尾,暂时告一段落。而这名受害人的母亲还是控制不住情绪,将这起事件发到群里,警示所有学生和家长,也包括老师。目的就是避免以后还发生类似事件。
[*]针对此事,网友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各抒己见”:
我觉得妈妈的做法是对的,能私下解决的方法她已经做过了。如果是我,我会直接在学校门口堵霸凌的那个小孩,不会动手但会让她知道继续霸凌她会面对什么结果!
我因为要上班,孩子从小是外婆带大的,娃小学时被男同学欺负,外婆心疼极了,天天接孩子放学时就堵住那男孩,当班主任面在学校门说教批评他,那男孩受不了外婆频繁拦堵,就不再欺负我家娃了。
我儿子遇到了同类的事情,被他们班五人小团体欺负捉弄,包括毁坏东西、藏匿饭盒没饭吃。我儿子是班第一年级第五,班主任还是我楼上的邻居,我还据理力争过,但那又如何呢?不了了之。家长也是气狠了,面对只想逃避责任和和稀泥的老师们,监控的结果都不会向家长透露,那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我认为这位妈妈做法很正确。虽然事情已经解决,但是公开发布起到警示作用,让施暴者心存忌惮,恰恰对自己孩子好,只要老师不冷漠,起到好的引导作用,那或许能改正这不良之风。
有些孩子就不配上学,霸凌他人,辱骂老师,国家应出台相关法规,恢复工读学校,劣迹学生一律送去。
其实没必要这样,既然手里有证据直接报警,如果对方孩子还欺负自己孩子呢,那自己孩子不就又受一次伤害吗?直接报警,不用通知对方家长,也不用通知老师,等警察找到学校的时候,对方家长也就怂了,学校也就该重视了。有些事不闹大了,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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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霸凌事件,一直备受广大网友关注。
日前,江苏连云港一中学六名学生因在微信群内辱骂同学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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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连云港一中学六名学生因在微信群内辱骂同学成为被告。
中学生小文,偶然得知自己被几名同学在微信群中恶意“围剿”。“叮咚!您已被邀请加入‘品茶大会’微信群。”“小文就是个绿茶!”“她睡觉打呼像猪一样!”群主小辛在对话框里打下这句话后,迅速得到其他群友的“声援”,不时还有人发来P图制作丑化小文的表情包。在“品茶大会”微信群中,小辛开始频繁发表辱骂、嘲讽、诋毁小文的言论。
看着群里恶意满满的聊天记录,愤怒的小文鼓起勇气,将此事反映给了学校。学校迅速展开调查,对小辛等人作出了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群内的十一人也都被要求签署保证书,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经过慎重思考的小文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严重侵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小文以小辛及五名舍友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六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
最终,法院判令六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同意),若各被告逾期不履行,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同时,六名被告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开支费用6000元。因六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上述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从上述案例来看,校园欺凌行为预防与治理,不仅依靠学校,而是整个社会的齐抓共管。让校园欺凌治理的机制真的转起来,欺凌个案的专业认定必须及时引入司法力量,不能到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才“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对于是否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甚至涉嫌犯罪,更得有专业判断。
总之,法不能给校园霸凌一点点喘息空间,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这样对于霸凌事件才能得到根本的遏制。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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