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崩溃!公公摔断腿住院,大姑姐拒绝,说土地征收款18万没分
近日有广西网友发帖称,崩溃了,公公摔断腿住院了,大姑姐居然说她没有义务照顾!说当初土地征收款18万没有分给她,她要断绝关系!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5%2F0401%2F6b7faa25j00su0sdw003ud000v90161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80多岁的公公不小心从楼梯摔下来,腿断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年龄也大了,更难好了。
关键的问题是,大姑姐不愿意出钱也不愿意来照顾,说10年前家里土地征收款18万,娘家一分钱都没有给她,全部给了儿子,没有把她当女儿看,现在需要人照顾了,有麻烦了才想到她,她说她是不会出钱出力的。
公公住了10天的院,还真的没有看到大姑姐的一个身影,甚至一个电话都没有,大家说说,真的有人能为了钱做到这样子的吗?大姑姐这样做真的合理吗?
[*]此帖一发,迅速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各抒己见”和“慷慨激昂”:
一段非常现实的话:家产全部给儿子,儿子养老,这叫传统;家产平分给儿女,儿女共同养老,这叫新风;家产全部给儿子,要求儿女共同养老,这叫不讲道理。保守的家庭延续传统,聪明的父母接受新风,愚蠢的父母不讲道理。”
我岳父岳母当初也是拆迁,给我们拆迁款,我没要,分给了两个小孩舅。现在需要照顾,他们也不麻烦我们夫妻俩。他们两兄弟出钱出力,我们偶尔也去照顾一下,都没有意见。
首先要分一份给姑姐,要不要是她的事。现在看来姑姐实在有气的。
继承时按老规矩,生养死葬也要按老规矩!女儿可以探望、照顾一下,那是亲子恩情,但无义务了。如想赡养方式按现在法制理念,那家产分配也应按现在法制规定,这才是公平,否则就是道德绑架、占便宜。
大姑姐做的没错,对重男轻女的人就要分的清清楚楚,分财产时女儿是泼出去的水,需要照顾时女儿又是儿女了,理不能总在那些人手里。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能来分娘家的所有财产。但对照顾娘家父母的事,只是尽她做女儿的本份,尽力来照顾跟探望,儿子儿媳出钱出力是主要的天经地义。
土地征收款肯定按户头来的,你大姑姐户口肯定没迁出才会怨恨。反过来问你一句,当初你公公要把这款全部给大姑姐,你会有什么想法?
在农村遗产,亲情只能选其一。岳父,岳母双亡,遗产约80万,归儿子,今我不理解的是岳母是交通事故死亡。她哥哥要去身份证,再后怎样处理,几年了我们都不知道,我老婆问都不敢问,怕她哥哥不高兴,会吵架。她选择亲情,我尊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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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友们的留言评论来看,可谓人间清醒,并没有偏袒一方。
有位网友说得好,要么按老规矩,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财产没分,那尽义务也按老规矩。如果按法律来分财产,那就自然要平摊责任。
不得不说,哪怕是2025年了,在很多人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祟。娘家人平日对女儿再好,涉及到财产要分割时,多少都会倾向儿子一方的。当然,有些老人做得好看点,女儿多少会分一些。而有些老人估计就直接分给儿子了。
所以就事论事,开篇网友的爆料,在娘家收到土地征收款18万时,身为女儿的姑姐并没有得到父亲的半点宠爱,一分钱都没拿到,显然不太合适。特别是如今这个年代,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既然如此,在老人需要照顾时,女儿撂挑子也在情理之中,老人也是自食其果。当然,双方此举都不符合法治精神。
对此,你怎么看呢? 以下是几种正能量的评论供你参考:
### 从家庭理解角度
家是温馨港湾,虽遇公公摔腿难题,大姑姐做法让人遗憾。但或许她也有难处,家人之间应多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相信在亲情的纽带下,大家能化解矛盾,共同面对困难,让家庭重归和睦。
### 从积极解决角度
生活难免有波折,公公摔断腿住院令人揪心,大姑姐拒绝土地征收款分配也让人困扰。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大家可心平气和沟通,寻求合理方案,携手共渡难关,传递家庭的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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